当前位置: 首页 >> 计生工作 >> 正文
办理学生未婚证明程序
信息来源:校工会   2014-06-10

办理学生未婚证明程序

一、由所在院系为需要办理未婚证明的学生出具证明,证明其在校身份及未婚的婚育状况并加盖院系公章。

二、在常青校区行政楼一楼右边学工处办公室加盖学工处公章(如是研究生需在行政楼四楼研究生处加盖研究生处公章)。

三、在常青校区南门教工活动中心一楼左边保卫处办公室加盖保卫处公章。

四、持已盖好章的证明到校工会(常青校区南门一号楼教工活动中心407室)办理学生在校期间未婚证明。

校工会

201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