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中国工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时间】1983年10月18日至29日
【地点】北京
1982年9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首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科学命题,要求“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强调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党的十二大制定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纲领,指出“必须大大加强党在工会中的工作,使工会成为联结党和工人群众的强大纽带”。以党的十二大精神为指导,中国工会召开了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1983年10月18日至29日,中国工会十大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998人,特邀代表328人。李先念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向大会致词,指出新时期工人运动的根本任务,就是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倪志福作题为《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扬工人阶级的主人翁精神》的工作报告。报告提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以四化建设为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职工队伍,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届执行委员会。在十届一次执委会上,倪志福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顾大椿、尉健行、罗干、王崇伦、章瑞英、王家宠、蒋毅当选为副主席。
工会十大闭幕以后,中国共产党于1984年10月召开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宣告改革的重点转到城市,从而赋予工人阶级崇高的历史使命。工会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参与和支持改革,围绕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生产力发展,努力参政议政,参与工资制度和劳动制度的改革,推动职工民主管理的发展,切实维护职工的权益。同时,整顿工会基层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使工会成为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